百隆东方: 百隆东方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
证券代码:601339 证券简称: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:2023-024
(资料图)
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
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
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:120 万份
行权股票来源: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
一、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
(一)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
于公司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《关于公
司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股
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》等议案,
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公司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《关于公司
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核实<2021
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>的议案》等议案。
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。在公示期内,公司监事会和证券部均未收到任何异议,无
反馈记录。2021 年 2 月 19 日,公司披露《监事会关于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
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》(公告编号:2021-011)。
于公司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《关于公
司<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>的议案》《关于提请股
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》等议案。
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12)。
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》,独立董事发表了
独立意见。
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
权行权价格的议案》,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股票期
权的行权价格由 3.93 元/股调整为 3.73 元/股。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
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》,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股票
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.73 元/股调整为 3.23 元/股。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,
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
权价格的议案》,鉴于公司已经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,股票期权的
行权价格由 3.23 元/股调整为 2.73 元/股。关联董事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,独立
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。
(二)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
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
批次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
期权数量 对象人数
股权激励计划
(三)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
批次 行权日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行权后股票期权
期 (万份) (人) 剩余数量(万份)
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月 26 日
权期
本次系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。
二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
根据公司《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《百隆东方股份有
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:第二
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
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,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 30%。
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,具体如下:
序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
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
号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
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:(1)最近一个会计年
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
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;(2)最近一个会计年
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
公司未发生相关任一情形,满
足该行权条件。
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、公司章程、公开承诺
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;(4)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
行股权激励的情形;(5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
情形。
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:(1)最近 12 个月
激励对象未发生相关任一情
形,满足该行权条件。
当人选的;(3)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
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
市场禁入措施;(4)具有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不得
担任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;(5)具有
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
的;(6)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公司层面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: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:公司 2022
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: 年 营 业 收 入 为
(1)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4 亿元; 6,989,064,221.79 元,公司业
(2)2022 年纱线销售量不低于 22 万吨。 绩符合前述条件。
个人业绩考核要求:根据《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
法》,当期可行权部分股票期权,以激励对象上一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:2022
年度绩效考核是否合格作为前提条件。具体如下: 年度,2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
合格,满足行权条件,第二个
档,则当年度的股票期权 100%可行权,若激励对象
行权期可全额行权。
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,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
规定,当年度的股票期权不可行权,由公司作废失
效。
三、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
(一)授予日:2021 年 3 月 12 日。
(二)行权数量:120 万份。
(三)行权人数:2 人。
(四)行权价格:2.73 元/股。
(五)行权方式:批量行权。
(六)股票来源:公司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。
(七)行权安排:本次行权为 2021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
第一次行权。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,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
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,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
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。
(八)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:
占本计划公告
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
姓名 职务 日股本总额的
权数量(万份) 数的比例(注 1)
比例(注 2)
杨勇 董事、总经理 60.00 15% 0.04%
张奎 董事 60.00 15% 0.04%
合计(2 人) 120.00 30% 0.08%
注 1:指占《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权益
总量的比例。
注 2: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。
四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
经核查,公司监事会认为:公司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
期行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均满足行权条件,且真实、有效,不存在虚假、故意
隐瞒等情况。激励对象不存在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2021年第一期股
票期权激励计划(草案)》不得行权的情形。
因此,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行权,对应可行权数量合计
五、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
经自查,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兼总经理杨勇及董事张奎在本公告日前 6
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:
姓名 买卖方向 买卖期间 买卖数量(股)
杨勇 卖出 2023 年 3 月 1 日 150,000
-2023 年 3 月 2 日
张奎 卖出 2023 年 3 月 1 日 150,000
-2023 年 3 月 10 日
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,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
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,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
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。
六、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—股份支付》和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—金融
工具确认和计量》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,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
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。
公司选择 Black-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,并用该模型以授予日
作为基准日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。
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—股份支付》的有关规定,公司将在等待期的
每个资产负债表日,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、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
信息,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,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,将
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。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
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。
七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
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律师认为: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,百隆东方股
份有限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,符合《上市公司股权激
励管理办法》《第一期激励计划(草案)》和《第二期激励计划(草案)》的相
关规定。本次行权符合《管理办法》《第一期激励计划(草案)》和《第二期激
励计划(草案)》的相关规定,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尚需按照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
管理办法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尚需向中国证券登
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及变更登记等手续。
八、备查文件
(一)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;
(二)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;
(三)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;
(四)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
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;
(五)《国浩律师(杭州)事务所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
期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》。
特此公告。
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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